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1月自学考试各类非统考成绩上报的说明
各学院、助学点:
为做好本学期自考各类非统考成绩管理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成绩管理要求
各学院、助学点要严格各类考核环节管理,确保台账资料和相关成绩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
涉及过程性课程(包括含实践课程)考核、实践课程考核、二学历论文答辩考核等成绩数据,须按规范格式填写,确保准考证号、专业代号、课程代码、成绩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经校自考办审核后,务必在12月28日前由各学院到校自考办完成系统提交。
二、上报成绩范围
(一)凡需与2024年1月自学考试统考成绩进行合并的校内考核成绩都要上报,具体为:
1.上报助学专业(含二学历)综合改革专业中由各学院、助学点负责实施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2.上报助学专业(含二学历)综合改革专业中“含实践”课程的实践部分考核成绩。
(二)上报本学期助学专业(含二学历)专业考核的实践课程成绩。
(三)上报本学期二学历组织答辩考核的论文成绩。
二、上报时间
上报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上报(含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00
三、上报方式
所有成绩均通过通用考试管理平台上报,平台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
四、上报注意事项
(一)助学过程性成绩
1.成绩子类型定义:
过程性成绩:包括综合改革后过程性考核成绩、“含实践”课程的实践部分考核成绩。
各学院、助学点可在课程成绩类型查询功能里对相关的课程上报清单进行查询,如发现课程清单与计划不符,请联系自考办。
2.各学院、助学点可分考次下载过程性成绩上报清单,也可下载总清单,清单内容包含了已报的和未报的成绩,其中未报成绩为空,各学院可直接填写后上传。注意不要更改任何格式,否则无法成功上传。如发现课程代码、清单数据与考生报考信息或计划不符,请联系自考办。
3. 成绩管理状态说明:
成绩管理状态 | 说明 |
在主考学校 | 主考学校已上传(导入),未提交 |
上报成功 | 主考学校已提交,成绩已到省端,上报成功 |
4.各学院完成上传后,须进行提交(全部上报),成绩管理状态即变为上报成功。
(二)实践考核课程成绩、论文答辩考核成绩
1.成绩子类型定义:
实践考核成绩:包括所有专业本学期考试的实践课程成绩。
论文答辩成绩:包括助学二学历专业所有本学期组织答辩考核的论文成绩。
2.各学院、助学点可在计划管理中的“专业考试计划查询”功能里对相关的课程代码进行查询,如发现与计划不符,请联系自考办。
3.成绩管理状态说明:
成绩管理状态 | 说明 |
在主考学校 | 主考学校已上传(导入),未提交 |
在省教育考试院 | 主考学校已提交至省端,省端处于未审核状态。 |
省教育考试院退回 | 省端退回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可修改后重新上报。 |
已审核发布 | 省端已审核成绩,上报成功 |
4.各学院、助学点根据模板导入成绩数据,注意不要更改任何格式,否则无法成功上传。完成上传后,须进行提交(全部上报),成绩管理状态即变为在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状态为“在省教育考试院”的记录,审核后,成绩管理状态即变为“已审核发布”。
五、其他说明
1.过程性考核(包括含实践考核)成绩、实践考核课程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计算总分均为100分。
2.助学(含二学历)专业的过程性成绩已开放二次上报,合并时以最新一次的成绩为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