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高等教育的资源优势,多形式、多层次为社会培养适用人才,努力发展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及普高本科在校生第二学历专业教育工作,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及第二学历专业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在我校2011年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置的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及普高本科在校生第二学历专业(见附件1)中招生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管院领导,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学院应在总结过去招生、教学和考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总体状况,充分考虑现有教学条件与师资力量,提出2012年招生计划,经审批后可继续招生。
二、根据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及普高本科在校生第二学历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2012年我省原则上不再增加现有助学专业(含第二学历专业)目录外的专业(含专业方向)。各学院可在现有全省助学专业(含第二学历专业)目录中(详见附件2)选择申报。拟新增申报的专业应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拟申请继续招生或申报2012年自学考试助学及第二学历新增专业的学院,请分别按照申报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表格格式填写,确保信息准确。申报表纸质稿及电子稿(见附件3)请于3月2日前报校自考办(钟秀校区3号楼503室,联系人:王金军,电话:85015963,邮箱:wjj760508@ntu.edu.cn),由校自考办汇总审核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附件:1.南通大学2011年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一览表
2.2012年全省拟开办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列表
3.2012年南通大学自考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招生申报表
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南通大学201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