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首页
通知公告
自考快讯
招生信息
管理规章
工作简报
工作指南
学习资料
自考链接
相关下载
联系我们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本学期自考助学督导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0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规范本学期自考课程教学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落实4月12日自考助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加强教学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本学期校自考办继续编辑《自考督导工作简报》并上网公布,通报督导工作情况。

二、参加自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专业,本学期开设课程涉及过程性考核或网络过程性考核的,相关学院要组织教师与学生认真学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领会自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掌握自考课程过程性考核操作办法与成绩记取方式,切实安排好网上学习,认真做好考勤记载、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组织以及成绩评定等工作。

三、计取过程性考试成绩的课程应举行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第10—12周进行,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第19周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将考试日期等具体安排于4月25日前报校自考办。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与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考核课程和含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均安排在第19周进行考核,请各学院将考核日期等具体安排于5月10日前报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音园路9号南通大学园校区
电话:0513-85015963 建议在分辨率为1280*1024下查看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