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做好2012年7月自考助学专业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程报考工作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考助学专业今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5日—8日,自考助学管理系统中的课程报考功能开通时间为5月25日,系统关闭时间为6月1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不多报、漏报或重报(已及格课程一律不予再报),并在5月25日前做好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工作。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2年7月考试日程表,将2008—2011级相关专业的学生报考课程按班级设计表格,并通知到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报考,他人不得替代。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视同考试预报名,以后不得更改。以上各班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2012年7月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学生能按时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继续在2012年7月考试日程表中安排了部分补考课程。各学院要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及时排查列出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联络工作,确保学生能及时报考。 (二)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 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自考助学管理系统模块,熟悉系统报考流程。具体学习方法为:点击管理系统右上角的“帮助”,自动呈现各模块的视频讲解,系统网址为:http://58.213.145。 (三)及时录入课程报考信息 在自考助学管理系统中的课程报考功能开通后,各学院要在学生签字确认课程报考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工作。录入前请务必查看系统首页最新公告中的“课程报考注意事项(必读)”,按照要求完成录入工作。 二、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各学院要加强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要根据我办第3期《自考督导工作简报》反映的情况,对照检查,督促教师确保上足课时。对于少数教师随意调、停课、缩短课时或更换授课教室的行为,各学院要加强监管,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并报我办。对没有办理相应手续而随意调、停课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生课堂纪律与宿舍安全管理。班主任要定期上好班会课,及时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状况,整顿学风,严格考勤,确保到课率。要督促各班级(含业余班)及时将考勤表提交我办,不可迟交。 (三)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6月20日起至7月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教学任务进入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阶段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学生按原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四)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2012年7月的课程补考,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历次考卷材料,组织教师加强辅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三、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实践性环节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一)各学院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课程实践性环节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协助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二)自考助学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初定于5月中旬至6月初举行,有毕业班级的学院要继续加强学生指导,组织落实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于5月20前将答辩日期、教室、答辩老师等安排表报我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