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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专业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8

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准备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

1. 严格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及辅导答疑。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要认真做好考核安排与成绩记取,自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要按时做好过程性考核课程考试组织、资料整理与成绩评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成绩、本学期结束教学并参加统考的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都要按照规定格式生成数据,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校自考办上传至助学系统内。

2. 2013年1月10日~13日进行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各学院要妥善做好准考证及考试通知书的发放,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树立良好考风,配合做好相关考试协调工作。

3.各学院应将本学期的所有教学档案及时归档整理,并协助做好部分课程阅卷教师的委派工作。

4.各学院应于2013年1月15日前收齐申请毕业学生的准考证和学籍材料,编制申请毕业学生名册,做好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要协同校自考办,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考毕业申报具体时间及要求,2013年2月18日前在自考助学管理系统内完成学生毕业审核信息登核上报工作。

5.本学期自考助学专业于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开始放假,2013年1月15日开始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各学院应加强学生宿舍及假期安全防范教育,安排学生按时离校。

二、下学期准备工作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校自考办已于前期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下达。各学院要配合做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场地、人员、教学条件以及部分自订教材的落实等准备工作。同时,妥善做好2009级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下学期的实习或毕业设计安排。

2.各学院要在开学前一周内将各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课程教学日程安排表报校自考办,并及时通知所有任课教师。最终授课安排以各学院和校自考办协同确定的纸质课表为准。

三、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与入学教育工作

1. 2009—2012级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于2013年3月4日(周一)到校报到并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在外实习或进行毕业设计的按计划执行),3月5日正式上课。

2.2011级、2012级“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于2013年3月6日起正式上课。(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3.各学院要在2013年3月5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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