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报送自学考试2014年招生专业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
经研究,我校2014年拟招生专业及类型主要为现有在籍学生的相关专业(附件1)。
各学院如对其他专业另有申办意向,应结合学院办学资源及现有专业背景,在省教育
考试院2014年拟开办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列表中选择(附件2),申办专业应为自
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为做好2014年自学考试生源组织及招生宣传,落实学校领导关于自学考试稳步发展、
工作做细做实的总体要求,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除学校面上宣传以外,请
各相关学院认真研究,及早谋划,落实有效生源,形成招生宣传方案,并根据附件3要求
填写相关内容,于3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至wjj760508@ntu.edu.cn,同时将纸质稿盖章后
报校自考办(钟秀校区3号楼503室,联系人:王金军,电话:85015963)。
特此通知。
附件1.doc我校现有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专接本专业一览表
附件2.doc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拟开办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列表
附件3.doc2014年自学考试拟招生(申办)专业及生源组织、招生宣传方案汇总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