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我校自学考试工作健康发展,校自考办定于2014年4月10日下午3:30在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517楼会议室召开自学考试工作会议。请文学院、政治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分管自考工作的院领导和自考教务管理人员,校自学考试教学督导准时参加会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