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上报2016年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拟开办专业及招生人数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我校2016年拟招生专业及类型主要为现有在籍考生的自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附件1)。
全校各学院如对其他专业另有申办意向,应结合学院办学资源及现有专业背景,在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拟开办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列表》中选择(附件2)。
为做好2016年自学考试生源组织及招生宣传,落实学校领导关于自学考试稳步发展、工作做细做实的总体要求,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除学校面上宣传以外,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研究,及早谋划,落实有效生源,形成招生宣传方案,并根据附件3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于3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wjj760508@ntu.edu.cn,同时将纸质稿盖章后报校自考办(钟秀校区综合楼605室,联系人:王金军,电话:85015963)。
特此通知。
附件1:我校现有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专接本专业一览表.doc
附件2: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拟开办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列表.doc
附件3:2016年自学考试拟招生(申办)专业及生源组织、招生宣传方案汇总表.doc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