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我校2016年自考招生专业申报业已完成,为做好各专业招生宣传及开班教学准备,各学院应对照考试计划及专业要求并结合学院师资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契合专业培养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招生专业介绍,相关要求详见示例。
请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于4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至hujinbo2013@ntu.edu.cn,同时将纸质稿盖章后报校自考办(钟秀校区3号楼503室,联系人:胡晋波,电话:85015963)。
特此通知。
附:1.自考专业教学计划样表、专业介绍编写样例
2.自考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证书情况说明
3.江苏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4.我校自考过程性考核课程、实践(含实践)考核课程教学与考核要求
2016年拟招生自考专业教学计划、专业介绍编制附件.rar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