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助学二学历”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要求,对照《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评优办法(试行)》相关评选条件和比例,我校“助学二学历”承办学院结合2016届各班毕业生情况提出了预选名单。经学院初评推荐,校自考办对照评审条件审定,共评选出“优秀毕业生”15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3日~16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16日17:00前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015963,85015960。
附件 “助学二学历”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xls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