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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特别提醒
发布时间:2016-07-07

2016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生特别提醒


考试地点:

主校区“助学二学历”考生

——主校区2号教学楼(从2号教学楼东侧门入场);

钟秀校区“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考生

——钟秀校区主教学楼(从主教学楼北侧门入场)。


1.自学考试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 9:00~11:30,下午为14:30~17:00。考生在考前20分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时,须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字,事先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自2016年起,自学考试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并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

3.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继续考试。

4.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考试。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部分规定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不论是否使用,一律按照违规论处。

5.按照要求,考试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的行为将予以严惩。

请各位考生调整好心态,珍惜个人名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以最佳的状态考出自己真实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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