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现将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近期相关事务说明如下,以便落实责任人员顺利实施。
一、关于“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开学工作
1、“助学二学历”学生已于8月27日、28日分别在主校区、钟秀校区报到,部分同学因各种原因退学。鉴于参加二学历学生均为普教生,目前报到名单仍在核对之中,近期将与相关学院及财务确认最终名单,在9月7日前完成费用催缴。各学院应于9月20日前在通用考试平台内完成2016级实际报到新生的学籍注册。
2、自考助学专业今年招生已结束。其中,开办本科段开办财务会计与审计、软件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自考助学专业新老生已于9月1日在钟秀校区报到,请相关学院协助做好学生报到核实、新生电子图像采集、校园卡办理、学生证填写发放及宿舍安全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学生入学教育,并于9月20前在通用考试平台内完成学籍注册。
3、各学院应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正常开课,妥善做好学生教材领取,发放教师教学相关材料,严格考勤和教学督导,确保正常秩序。同时,妥善做好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本科段专业学生的实习或毕业设计安排。
根据学生普教实际情况,请做好助学二学历教学时间确认和课表修正,在9月8日前报自考办。
4、根据学校理顺学生管理网络的总体要求,落实层级责任。各学院要配备班主任抓好日常管理与联络,深入宿舍看望学生,逐个谈心。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建立学生信息联络员和日常汇报制度,确保开学安全稳定。各班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名册在9月10日前报校自考办备案。
5、各学院要对聘任的授课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解析自考教学规律和考核要求,要求开足课时,通过讲授、练习、模考、复习相结合,确保教学效果。
二、关于自考助学专业相关报考、命题工作
1、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10月份课程统考具体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报考工作业已启动(具体开放时间根据考办通知),各学院需提醒学生及时报考,根据要求在通用考试平台内导入报考信息。
2、需申报学位的在读学生,凡英语(二)成绩不达70分者,可在9月9日前报考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请相关学院根据要求组织好报名缴费和信息报送。
3、根据学位评审要求,请各学院及对接学校在9月15日前做好2015年6月及以后申请办理毕业的自考助学、专接本学生学士学位申报材料提交工作。
4、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做好自考助学专业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信息汇总和上报。
5、根据省考试院命题工作要求,自考办拟于9月8日召开下半年自考命题工作会议,请各有关学院及时督促教师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命题工作,并切实遵守保密纪律。
三、关于学生开学典礼和自考系列评选活动
1、2016级“助学二学历”及自考助学专业学生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初定于9月28日下午进行,请各学院到时配合做好教师和学生通知、上车组织、会议座位引导、发言人员报送。
2、自考办拟于近期发布“关于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教师认真教学。请各学院根据评比通知要求对照条件积极申报,务必于9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