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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助学二学历专业毕业生登记工作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05-03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助学二学历专业毕业登记已开通,请各有关学院抓紧时间进行毕业登记。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毕业时间为 2017630)助学二学历毕业生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业务系统

1.业务系统网址:http://58.213.145.36:8088/

2.业务入口:系统首页“当前开考项目”中的“2017年上半年二学历毕业”项目。

二、适用考生范围

此次毕业申请为助学二学历达到毕业申请条件,且符合下列之一者: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2017届应届毕业生,即能在 2017630前(含)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2.已经取得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学生。

三、时间安排

1.登记截止及初审时间: 53 518中午12:00各学院进行系统毕业登记信息上报,校自考办进行初审。

2.提交毕业申请相关纸质材料时间: 522 下班前。各学院应收齐申请毕业学生涉及毕业课程成绩的的所有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校自考办验核。学院还应要求考生准备400字的个人小结用于毕业档案制作。

四、其他说明

1.免考手续:各学院通过系统申请免考,在毕业登记时直接调用免考审核结果。

2.在登记过程中,尤其注意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须早于 2017630(含)。须仔细确认考生全日制本科和自学考试登记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一致,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3.关于前置学历审核: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2017届应届毕业生,不需要再做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手续,可以直接申请毕业。请各学院通知往届本科考生,在学信网上用“本人查询”方式查询自己的学历,确认是否与自考本科登记的信息一致,以免耽误毕业。如果信息未注册,请尽快去做学历认证;如信息有误,请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

考生的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注册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对二学历的毕业生进行前置学历电子审核,一切由于前置学历审核不通过导致二学历证书无法进行电子注册的情况,由各学院负责追回已发放的学历证书和登记表,交还给校自考办汇总后统一交还给省考试院。

4.关于学位申请: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本次办理毕业登记同期进行学士学位申请工作,请各学院于 522前完成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提交和学位评审费收取工作。具体材料要求:(1)学生填写的《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员学士学位申报审批表》(签署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意见并盖章);(2)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免考者还需提交相应证书复印件;(3)学生每人交学位评审费200元;(4)自考专业学位申请汇总电子表、纸质表(按最新格式,签署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意见并盖章);(5)申请学位考生按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电子照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 年5 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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