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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管理及课程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6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做好20181月自考助学专业学生课程考试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考助学专业今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 2018 1 5 ~7日,系统中的课程报考功能初定开通时间为 11 20 ,关闭时间为 12 1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为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已及格课程一律不予再报),并在 11 20 日前 做好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工作。各学院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1月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zkb.ntu.edu.cn),将2015~2017级相关专业的学生报考课程按班级设计表格,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视同考试预报名,以后不得更改。以上各班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20181月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学生能按时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20181月考试日程表中继续安排了部分补考课程。各学院要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而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联络工作。申请者必须本人确认参加补考,不得代报或漏报。对于报名补考而实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当事人以后任何报考机会。对于超过学制及考试周期要求的学生,不予办理任何课程补考。

(二)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的自考助学管理系统模块,熟悉系统报考流程。

(三)及时录入课程报考信息。在课程报考功能开通后,各学院要在学生签字确认课程报考信息的基础上,按照要求操作,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无误。

二、根据操作要求,按时完成课程免考申请

(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根据省教育考试院

课程免考操作要求,自考助学、二学历专业的课程免考应在毕业前半年办理完毕,毕业登记时系统直接调用免考结果库,如不办理,会造成课程缺失,无法完成毕业登记。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操作手册(自考助学免考管理分册)》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熟悉系统操作流程及申请免考材料要求,按规定的免考申请程序办理。

(二)规范免考申请材料上传要求。为保证免考课程申请材料的清晰、规整和真实性,一律使用高拍仪采集图像上传,各学院应将纸质材料报校自考办初审后送市考办复审,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终审。其中:以证书申请自考课程免考者,使用证书原件图像上传并留存复印件;以二学历主修专业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原件图像上传;第一专业已毕业者以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毕业证书原件及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成绩单(学籍卡)复印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图像上传。

(三)按时做好免考信息统计上传。目前,系统免考申请模块已经开通,具体流程为:各学院进行登记上传提交——地市考办审核——省端组织终审——发布结果拟于寒假及2018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涉及的免考课程,各学院应根据操作手册和免考申请注意事项要求,抓紧统计、收集好学生申请课程免考证明材料(请保证原件现场高拍仪横向正面高拍,无违规违纪事件,所有记录长期留存,发现违规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籍卡或者成绩单里面用于免考的课程建议用红笔标记出来以免造成审核时课程不对应而导致审核不通过), 11 25 日前 在系统中完成免考信息及证明材料图像上传。

三、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各学院要加强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办自考督导及中期测评反映的情况,对照检查,改进管理和教学,督促教师确保课堂教学效果。对于少数教师随意调、停课、缩短课时或更换授课教室的行为,各学院要加强监管,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并报我办。

(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生课堂纪律与宿舍安全管理。班主任要定期上好班会课,及时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状况,整顿学风,严格考勤,确保到课率和学习效果。

(三)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 12 20 日起 20181月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教学任务进入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阶段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学生按原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四)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20181月的课程补考,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历次考卷材料,组织教师加强辅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五)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在 11 25 日前 与校自考办确认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

四、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一)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助学二学历2015级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定于11月底至12月初举行,相关学院要继续加强学生指导,组织落实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并于1125将答辩日期、教室、答辩老师等安排表报校自考办,我办将组织巡视检查。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留存,在1210汇总报送考核成绩及5%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各学院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教师要进一步熟悉操作办法与成绩记取方式,在第16~17周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做好考勤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综合等工作。

(三)各学院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课程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在 11 25 日前 将学生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报考名单报校自考办。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第16~17周协助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 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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