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及“助学二学历”专业
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准备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
1. 严格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及辅导答疑。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要认真做好考核安排与成绩记取,自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要按时做好过程性考核课程考试组织、资料整理与成绩评定。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成绩、本学期结束教学并参加统考的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2015级“助学二学历”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成绩都要按照规定格式生成数据,于
2.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的行为将予以严惩。按照要求,考试将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务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诚信考试,文明考风。
3. 各学院应将本学期的所有教学档案及时归档整理,并协助做好部分课程阅卷教师的委派工作。
4. 各学院应于
5.本学期自考助学专业于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开始放假,
二、下学期准备工作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校自考办已于前期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下达。各学院要配合做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场地、人员、教学条件以及部分自订教材的落实等准备工作。同时,妥善做好2016级自考助学本科段专业学生下学期的实习或毕业设计安排。
根据考试进度要求,统考课程安排在
2.各学院要在本学期结束前将各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课程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报校自考办,并及时通知所有任课教师,最终授课安排以各学院和校自考办协同确定的纸质课表为准。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安排在开学一周内向学院提交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还需另行提交实践教学方案)电子稿。
三、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与入学教育工作
1. 2016级、2017级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于
2. 2016级、2017级“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于
3.各学院要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