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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记取过程性考核成绩课程教学与考核要求
发布时间:2019-03-15

1、过程性考核介绍:

“过程性考核”,即主考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方法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知识的水平,要求对每一学分所涵盖的内容,进行阶段性考核,课程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水平考试。由于不是“一考定终生”,能引导考生全面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改善学习状况,提高考生的学习能力及通过率。学生不再是“突击学习”,应付考试后将知识全部抛至脑后,平时学习将更为扎实认真。

(1)课程设置:

计取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课程门数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门数的25%。

(2)考核方式:

过程性考核采取网络过程性考核和学校实施过程性考核两种方式。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采取学校实施过程性考核方式

学校实施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由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学习过程——平时作业(不少于4次)和平时测验成绩(2次)、综合出勤率等三部分组成(见图)。任课教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记录各位学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作业和平时测验成绩等情况。学校实施的过程性考核课程的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参照下图所示),主考学校需在学生参加统考前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每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限上报一次,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凡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的课程,其最终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对考生只公布合并后的成绩。合并后成绩低于统考成绩的,以统考成绩为准;合并后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取成绩。

2、过程性考核的基本形式及内容:

过程性考核成绩占该门试点课程总成绩的30%。考核内容及各部分所占分值为期中和期末考试(40分)、平时作业(不少于4次)和平时测验(2次)(40分)、综合出勤率(20分)等三部分组成,最终的过程性考核成绩计入该门课程成绩。

(1)平时作业(20分)

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和学习测评的要求,每门试点课程学习过程中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完成4次作业,4 次作业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学生独立完成。任课教师必须将每个学生完成的平时作业进行审核评分,签字确认。作业评阅完后要分类归档备查。四次平时作业记分方式:每次作业卷面以百分制评阅,四次作业所得分数相加乘以5%,即为该生平时作业成绩得分。

(2)平时测验(20分)

分两次进行,时间可定在课程学习中期进行,但要错开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时间。任课教师必须将每个学生完成的平时测验进行审核评分,签字确认,评阅完后同样要分类归档备查。两次平时测验记分方式:每次测验卷面以百分制评阅,两次作业所得分数相加乘以10%,即为该生平时测验成绩得分。

(3)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40分)

要严格执行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要求,考试试题宜从平时作业中抽取,实行随机配题。考试时验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进场,组织考生签到,查看考生证件与本人像貌是否相符,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准进场,未参加考试者由监考老师作为缺考处理。试卷由任课教师评阅,考试试卷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评阅完毕。评卷结束后,由评卷老师核定所评试卷的成绩并签名方能生效。登分工作结束后,将各科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存档备查,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市考办对命题、评卷工作和考生平时作业的随机抽查。

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记分方式:每次考试卷面成绩以百分计,两次考试成绩相加乘以20%即为阶段考试成绩得分。

(4)综合考勤(20分)

每位学生的出勤率作为过程性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以出勤总次数计为100分乘以20%综合考勤得分,如该学期全部课程出勤率达100%的,加1分。

3、成绩计取方式:

在计取过程性考核成绩课程的总成绩中,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占70%,过程性考核成绩占30%。

过程性考核成绩最后得分=平时作业成绩(不少于4次)(20分)+平时测验成绩(2次)(20分)+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40分)+综合出勤率(20分)+综评加分(不超过3分)

4、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课程综评加分办法:

根据考生平时表现以及在取得科学技术成果、文体竞赛、卫生考评、获得证书等四个方面表现突出或平时表现优秀的,可给予综合测评加分。学校可根据考生取得的成果,对相应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给予综合测评加分。每项成果仅限一门课程的加分。每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最高可加3分,考生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以分值最高的项目计取加分,不重复加分。上报成绩以30分计,经综合测评加分后,相关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不得超过33分。加分以学期为周期,如加分事由出现在本学期过程性考核成绩上报前的,则对本学期开设的过程课程性考核课程加分;如加分事由出现在本学期过程性考核成绩上报后的,则对下学期开设的过程课程性考核课程加分。具体加分课程由主考学校确定,并与过程性考核成绩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网络过程性课程原则上不进行测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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