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工作进程安排,需要各学院加以落实和有效实施。现将做好自考管理及教学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根据办理要求和时间节点,宜早不宜迟,赶前不滞后,在通用考试平台“当前开考项目”内抓紧做好以下几项业务:①自考助学学生毕业申请;②4月统考课程报名;③7月考试开考课程申请与考试日程表编制,确保操作规范,细致办理不遗漏。
2、根据各专业教学进程安排和延迟考试周期要求,认真落实停课不停学,教学不断线,督促学生充分利用自考网络资源自主学习,适度调整教学周期,推进教师灵活组织在线授课、学习辅导、答疑解惑,保证学习效果。延迟开学期间的教学组织实施和学生自主学习情况,各学院要及时梳理并形成文字,在3月8日之前将电子档报胡晋波老师,校自考办将进行督查。
3、根据自考命题工作计划,配合自考办落实教师命题培训与任务推进。
4、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各学院要加强防疫防范知识宣传,持续做好自考助学学生健康数据日报管理和心理疏导,明确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5、开学日期听从省厅和学校安排,具体另行通知。要根据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及时做好与学生的沟通、协调与解释工作。各学院要做细做实开学前后防控预案,建立学生信息联络员和日常汇报制度,统一执行学校对住校本科生的要求,并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管理。
有关业务办理具体要求,校自考办将陆续发布,各学院要及时回应,吃透精神,熟悉业务流程,从速办理。具体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校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