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自学考试拟招生专业及生源组织、宣传方案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自学考试专业备案、生源组织及招生宣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0年是我省专业设置调整的关键之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本着“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各学院应根据2019年助学专业及第二学历专业招生情况,对照去年已批复的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附件1)进行登记备案。对于2019年已经批复但未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2020年招生专业的摸底和研判,对于部分生源少或就业前景不被看好的专业,建议停止备案、招生。登记备案自考专业必须有相应生源意向,且为我校普本现有开设专业。今年登记备案专业使用原有专业考试计划。
三、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除学校面上宣传以外,请各学院认真研究,严格按照《关于下发<关于主考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助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教考〔2005〕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在充分酝酿和调研的基础上,做好自考招生专业备案,并及早谋划,落实有效生源,形成招生宣传方案,按照规定表格格式(附件2)填写,备案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于4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wjj760508@ntu.edu.cn,纸质稿盖章待开学后报校自考办。
特此通知。
附件1:我校现有自考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专接本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批
复我校2019年自考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接本专业情况
附件1:我校现有自考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专接本专业.xls
附件2:2020年自学考试拟备案招生专业及生源组织、招生宣传方案汇总
附件2:2020年自学考试拟备案招生专业及生源组织、招生宣传方案汇总表.xls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