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管理及课程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做好课程考试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4月和7月的延迟考试时间安排为2020年8月1日~4日,系统中的课程报考功能初定开通时间为5月13日,关闭时间为5月27日(系统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各学院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zkb/ntu.edu.cn),在5月15日前做好2017~2019级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二)排查确认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信息。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学生能顺利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考试日程表中继续安排了部分补考课程。各学院要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而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联络工作。对于超过学制要求的学生,不予办理任何课程补考。
(三)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及时录入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熟悉系统报考流程,按照要求操作,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
(四)为保证8月考试正常进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网评试卷命题规范要求,各学院要配合校自考办在5月底前完成校考课程试卷格式转排工作。
二、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各学院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具体情况,做好计划与安排,注重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安全平稳实施。
(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生学习纪律教育,确保学习效果。继续做好防控疫情教育管理,班主任及时关心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加以协调解决和心理疏导。
(三)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课程补考,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历次考试材料,组织辅导,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四)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考试周期,在6月15日前与校自考办确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
三、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考核工作
(一)各学院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教师要进一步熟悉操作办法与成绩记取方式,做好考勤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综合等工作。
(二)各学院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课程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认真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三)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相关学院要继续加强学生指导,细致做好2018级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组织方案,落实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留存,于6月15日前将考核成绩及5%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汇总报送校自考办。
(四)各学院要妥善做好“助学二学历”2018级下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及早制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应与所学“助学二学历”专业相关。相关指导工作计划请在6月15日前报校自考办。
四、根据操作要求,按时完成助学专业课程免考补申请
(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流程及申请免考材料要求,按规定的免考申请程序办理,做好拟于暑假及下半年申请毕业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涉及的免考课程补申请,5月29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免考信息及证明材料图像上传。经市考办复审,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终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课程免考操作要求,自考助学、二学历专业的课程免考应在毕业前半年办理完毕,毕业登记时系统直接调用免考结果库,如不办理,会造成课程缺失,无法完成毕业登记。
(二)规范免考申请材料上传要求。为保证免考课程申请材料的清晰、规整和真实性,一律使用高拍仪采集图像上传其中:以证书申请自考课程免考者,使用一键免考或根据要求证书原件图像上传;以专科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及毕业证书原件图像上传。请保证原件现场高拍仪横向正面高拍,无违规违纪事件,所有记录长期留存,发现违规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籍卡或者成绩单里面用于免考的课程建议用红笔标记以免造成审核时课程不对应而导致审核不通过。
五、根据时间节点,办理助学二学历毕业与学位申请
(一)各学院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办理2017级助学二学历毕业与学位申请,仔细做好资格审验,把好审核第一道“出口关”。做好“助学二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档案发放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同时应认真总结“助学二学历”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二)各学院要根据2017级“助学二学历”、2018级自考助学各专业学生代办费使用情况,及时办理学生代办费清退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