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管理及课程报考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做好课程考试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4日,系统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课程报考功能初定开通时间为5月20日,学院完成时间为5月30日。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各学院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s://zkb/ntu.edu.cn),做好2018-2020级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二)排查确认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信息。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学生能顺利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考试日程表中继续安排了部分补考课程。各学院要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而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联络工作。对于超过学制要求的学生,不予办理任何课程补考。
(三)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及时录入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熟悉系统报考流程,按照要求操作,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
二、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各学院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注重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我办自考督导及中期测评反映的情况,落实自考针对性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课程补考,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历次考试材料,组织辅导,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二)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6月15日起至7月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教学任务进入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阶段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学生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三)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生学习纪律与安全教育,严格请销假手续,确保到课率和学习效果。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管理,班主任及时关心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
三、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教学任务落实和各项考核工作
(一)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考试周期,在5月30日前与校自考办核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做好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预排。
(二)各学院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教师要进一步熟悉考核办法与成绩记取方式,在第16~17周认真组织期末考核,做好考勤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综合等工作。
(二)各学院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第16~17周协助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三)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2019级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定于5月下旬至6月初举行。相关学院要继续加强学生指导,组织落实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并于5月22日前将答辩安排信息报校自考办,我办将组织巡视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结束后,自考办随机抽取5%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各学院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存档,将考核成绩在6月10前报送自考办。
(四)各学院要妥善做好“助学二学历”2019级下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及早制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应与所学“助学二学历”专业相关。相关指导工作计划请在6月10日前报校自考办。
四、根据时间节点,办理助学二学历毕业与学位申请
各学院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办理2018级助学二学历毕业与学位申请,仔细做好资格审验,把好审核第一道“出口关”。做好“助学二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档案发放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同时应认真总结“助学二学历”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南通大学2021年7月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课程考试日程表.xls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