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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0

关于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专接本”对接校:

为扩大自学考试的影响,进一步规范助学管理,促进学校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我办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后,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目的与原则:

(一)评选目的:

1、激励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2、表彰2020—2021学年度在学校自学考试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进一步增强教师从事自学考试教学工作的荣誉感和事业心。

(二)评选原则与程序:

1、实事求是,全面衡量,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学院初评,考办审定,领导审批,集体表彰。

二、评选对象及类型:

1、学生:优秀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教师:特等奖教金、优秀奖教金。

三、评选条件与名额:

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评优办法(试行)》、《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奖教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按照2020—2021学年度学生及教师实际情况,对照相关评选条件和比例要求申报。

四、评选及表彰:

(一)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学院、对接校提出各类型预选推荐名单,填写申报表并签署初评意见,在 2021年9月28日前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报学校自考办)。

(二)学校自考办将对照评审条件,结合2020—2021学年度督导反馈、教学巡查、学生测评等情况对各学院、对接校报送的各评选类型人选进行审查公示并报领导批准,择时召开表彰会议。

(三)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由校自考办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

 

附件1: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办法.doc  

附件2: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推荐汇总表.xls

            

 

          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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