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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管理及课程报考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管理及课程报考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做好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2218~9。通用考试平台的课程报考功能初定开通时间为1120,关闭时间为123日(确切开通及关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各学院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页通知公告栏),在1115日前做好2019~2021级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二)排查确认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信息。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学生能顺利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考试日程表中继续安排了部分补考课程。各学院要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而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联络工作。对于超过学制要求的学生,不予办理任何课程补考。

(三)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及时录入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熟悉系统报考流程,按照要求操作,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

二、根据操作要求,按时完成课程免考申请

(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课程免考操作要求,自考助学、二学历专业的课程免考应在毕业前半年办理完毕,毕业登记时系统直接调用免考结果库,如不办理,会造成课程缺失,无法完成毕业登记。

拟于寒假及2022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涉及的免考课程,各学院应根据操作手册和免考申请注意事项要求,抓紧统计、收集好学生申请课程免考证明材料务必于11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免考信息及证明材料图像上传。具体流程为:各学院进行登记上传提交——地市考办审核——省端组织终审——发布结果。

(二)为保证免课程申请材料的清晰、规整和真实性,一律使用高拍仪采集图像上传。请保证原件现场高拍仪横向正面高拍,无违规违纪事件,所有记录长期留存,发现违规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籍卡或者成绩单中用于免考的课程,建议用红笔标记,以免造成审核时课程不对应而导致审核不通过。

有关材料上传要求为:以证书申请自考课程免考者,使用一键免考或根据要求证书原件图像上传;以专科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及毕业证书原件图像上传;以二学历主修专业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由主修学院出具并统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原件图像上传;第一专业已毕业者以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毕业证书原件及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成绩单(学籍卡)复印并加盖档案公章的原件图像上传。

(三)对于除《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免考以外的新增课程,一律实行各学院先行登记并填写《部分课程预免考申请表》,在1110日前提交校自考办上报申请预审批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同意后,方可在系统内完成免考办理,未经批复的课程不予办理免考。

、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各学院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注重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自考针对性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课程补考,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历次考试材料,组织辅导,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二)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1210日起至20221月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教学任务进入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阶段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学生按原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三)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管理,强化学生学习纪律与安全教育,严格请销假手续,确保到课率和学习效果。继续做好常态化防控疫情教育管理班主任及时关心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教学任务落实和各项考核工作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考试周期,在1120日前与校自考办核定20212022学年第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做好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预排。

)各学院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教师要进一步熟悉考核办法与成绩记取方式,在第14~16周认真组织期末考核,做好考勤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综合等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第14~16周协助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助学二学历”2019级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定于11月底至12月初举行相关学院要继续加强学生指导,组织落实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与成绩评定请将答辩考核的具体日程安排于1120前报校自考办,我办将组织巡查。

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各学院要及早制定自考助学专业2020级下学期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应与所学专业相关。相关指导工作计划请在11前报校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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