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前后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说明
各有关学院:
现将开学前后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相关事务说明如下,以便落实责任人员顺利实施。
一、关于“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开学工作
1、指导学生学费缴费
根据学校要求,本次学费统一在南通大学在线缴费平台(https://af9a2f138874b01eca442909ba84549awzqx.v.ntu.edu.cn:4443)由学生完成支付,各学院应根据南通大学统一支付平台学费缴费操作方法,及时通知和指导学生于8月25日—31日的规定时间内在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费,否则不予注册。
2、审核学生入学条件
各学院务必在9月2日前完成住校生、走读生情况分类统计,将备案名单提交校自考办上报学校。按照自考生入校人脸识别图像收集要求,在9月2日前打包报送校自考办上报学校匹配,进行入校授权。
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高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自考助学学生新学期入校报到需提交“一表(健康报告表)、一书(疫情防控承诺书)、一卡(入校前14天疫情防控行程卡)、一码(苏康码绿色健康码)、一报告(入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学院要强化责任,认真把好学生入校条件关,提醒学生不得提前到校,务必在9月10日前细致做好学生健康情况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时报备校自考办,以便名单上报学校审查。
3、做好开学报到工作
“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于9月12—13日(周一、周二)到专业开办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办理报到注册、领取课表。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学生新学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按要求办理学生校园卡、学生证、校园意外险,协助做好部分自考助学学生宿舍安排。
9月14日下班前,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后报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注册者细则(试行)》处理。
4、完成通用考试平台学籍注册
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学生信息、汇集新生电子图像,于9月20日前在通用考试平台内完成“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2022级实际报到新生的学籍注册、图像采集及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相关信息应经学生核对确认后方可上传。
5、落实教学常规管理
8月29日—9月16日进行线上教学。各学院应根据相关专业教学任务安排正常开课,妥善做好学生教材自购,发放教师教学相关材料,严格考勤和教学督导,确保正常秩序。根据学生普教实际情况,请做好助学二学历教学时间确认和课表修正,及时报校自考办。同时,妥善做好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本科段专业学生的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安排。
9月5日前,各学院要及时填写相关教学材料,报送各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教学考核方案、任课教师情况备案表、课程教材信息统计表。
各学院要强化管理措施,客观分析以往课程考试情况,对聘任的授课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解析自考教学规律和考核要求,具体课程要求开足课时,开展作业布置、同步训练和阶段检测,通过讲授、练习、模考、复习相结合,确保教学效果,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主考院校管理办法与目标考核要求,将由校自考教学督导对各学院开展课堂教学、过程管理进行常规督导检查。
6、抓好学生日常教育
根据学校理顺学生管理网络的总体要求,落实层级责任。各学院要配备班主任抓好日常管理与联络,深入宿舍看望学生,逐个谈心。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建立学生信息联络员和日常汇报制度,确保开学安全稳定。各班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名册在9月2日前报校自考办备案。
二、关于自考助学专业相关报考、命题及毕业论文送检工作
1、做好10月统考课程报考与期末考试日程编制
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10月份课程统考具体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16日。报考工作具体开通及关闭时间根据省考试院通知(一般在9月5日前完成),各学院需及时统计学生报考信息,根据要求在通用考试平台内导入。
根据2023年1月自考考试要求,各学院在9月20日前在系统完成助学、二学历开考课程申请,在10月10日前完成考试日程表编制。
2、协调英语四六级考试教育与有关报考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9月17日进行,各学院要通知已经网上报考的学生认真准备,及时做好学生考试纪律教育。
下半年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做好自考助学专业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信息统计汇总,在9月10日前报校自考办,以便上报导入报名数据库,后续将由学生自行网上报考。
2022年9月(第66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24日至26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8月29日9时至9月6日24时,请考生留意报名公告。有考试需求的考生请及时完成报名、缴费。
3、命题工作安排
根据省考试院命题工作要求,校自考办拟于9月7日下午召开下半年自考命题工作会议,请各有关学院及时督促教师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命题工作,并切实遵守保密纪律。
4、年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报送
根据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校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在8月28日前认真做好上一学年度学位授予清单及全部毕业论文原文上传及有关数据报送。
5、完成自考9月毕业与学位办理
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同意,决定为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增加
一次毕业办理,请各学院及时联系符合毕业办理和学位申请的自考学生,并按照平台要求在8月30—9月5日期间完成毕业登记,同时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校自考办。
三、关于学生开学典礼和自考系列评选活动
1、学生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安排
关于2022级“助学二学历”及自考助学专业学生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举行。如条件许可,初定于9月中下旬组织,请各学院到时配合做好教师和学生通知、上车组织、会议座位引导、发言人员报送。
2、开展自考系列评选
自考办近期将发布“关于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教师认真教学。请各学院根据评比通知要求,对照条件积极推荐并初审申报,相关材料务必于9月15日前提交校自考办。
附件:
2022-2023(一)开学前后主要工作及时间节点要求.doc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