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做好学期教学结束工作。
各学院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及辅导答疑,6月25日前完成实践课程、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报送,做好本学期教学材料归档。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和课程考试合格情况,在学期结束前做好继续参加下一学年学习的自考助学学生摸底工作。
2.落实学期结束阶段学生管理要求。
各学院要落实管理跟进、服务跟进的工作要求,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关心自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迎考。充分发挥校园智慧化管理载体的作用,随时知晓每一位学生去向,保证学生安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隐患和危机,并做好工作台账。
3.协助做好7月考纪教育和试卷网评工作。
7月1—2日进行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各学院进行诚信考试教育与考试心理辅导,提前通知学生打印准考证,所有人知晓考试课程、时段及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杜绝作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学院协助做好7月上旬自考试卷网评人员培训和阅卷。
4.做好学生放假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1)建立自考助学2022级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
本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自考助学2022级学生开始放假。各学院按照要求建立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提醒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2)落实自考毕业生文明离校有关工作。
按照学制规定,督促学业期满的2021级自考助学学生及时办理离校手续,确保安全、文明离校。对离校后涉及修业年限内课程补考的学生,及时提醒其主动关注考试信息。
相关学院要做好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确保为毕业生本人领取并留存签字记录。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
1.认真落实学期教学安排。
下学期自考部分统考课程安排在10月28—29日考试,其余理论校考课程预计安排在2024年1月6—7日考试,过程性、含实践部分的考核及实践课程考试应在2024年1月考试前两周内考核完毕。
各学院按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落实好课程教学任务,在开学前一周内报送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课程使用教材备案表。开学后一周内,汇总报送教师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方案、助学二学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考核工作方案。
2.做好学生开学报到与入学教育。
(1)学生缴费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要求,本次学费统一在南通大学在线缴费平台(http://fee.ntu.edu.cn)由学生完成支付,各学院要配合做好缴费名单提供和数据信息核对,及时通知和指导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费,否则不予注册。其中“助学二学历”、校内自考助学专业老生缴费时间为8月30日—9月5日,今年招生专业的新生根据生源落实情况尽早安排缴费。
(2)报到注册与入学教育安排
“助学二学历”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起正式上课(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自考助学学生于9月3日(周日)到校报到,9月4日起正式上课。各学院要提前落实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学生数据对接,认真做好学生新学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签订《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协助做好部分老生住宿安排。
各学院要在9月5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