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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学考试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做好学期教学结束工作

各学院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及辅导答疑625日前完成实践课程、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送,做好本学期教学材料归档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和课程考试合格情况,在学期结束前做好继续参加下一学年学习的自考助学学生摸底工作。

2.落实学期结束阶段学生管理要求

学院要落实管理跟进、服务跟进的工作要求,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关心自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迎考充分发挥校园智慧化管理载体的作用,随时知晓每一位学生去向,保证学生安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隐患和危机,并做好工作台账。

3.协助做好7纪教育试卷网评工作。

  712日进行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各学院进行诚信考试教育与考试心理辅导,提前通知学生打印准考证,所有人知晓考试课程、时段及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杜绝作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学院协助做好7月上旬自考试卷网评人员培训和阅卷。

4.做好学生放假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1)建立自考助学2022级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

本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自考助学2022开始放假各学院按照要求建立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提醒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2)落实自考毕业生文明离校有关工作。

按照学制规定,督促学业期满的2021级自考助学学生及时办理离校手续,确保安全、文明离校。对离校后涉及修业年限内课程补考的学生,及时提醒其主动关注考试信息。

相关学院要做好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确保为毕业生本人领取并留存签字记录。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

1.认真落实学期教学安排。

下学期自考部分统考课程安排在102829日考试,其余理论校考课程预计安排在2024167日考试,过程性、含实践部分的考核及实践课程考试应在20241月考试前两周内考核完毕。

各学院按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落实好课程教学任务,在开学前一周内报送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课程使用教材备案表。开学后一周内,汇总报送教师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方案、助学二学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考核工作方案。

2.做好学生开学报到与入学教育 

1学生缴费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要求,本次学费统一在南通大学在线缴费平台(http://fee.ntu.edu.cn)由学生完成支付,各学院要配合做好缴费名单提供和数据信息核对,及时通知和指导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费,否则不予注册。其中“助学二学历”、校内自考助学专业老生缴费时间为83095日,今年招生专业的新生根据生源落实情况尽早安排缴费。

2报到注册与入学教育安排

助学二学历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起正式上课(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自考助学学生于93日(周日)到校报到,94正式上课。各学院要提前落实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学生数据对接,认真做好学生新学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签订《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协助做好部分生住宿安排。

各学院要在95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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