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自考生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苏考委办(2023)2号《关于评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自考生的通知》要求,我校推荐评选名额为: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2人、优秀自考生1人(含十佳自考生)。对照评选条件,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推荐、学校审核,拟定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 先进集体
南通大学
二、 先进工作者
继续教育学院顾坚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科王金军
三、优秀自考生(含十佳自考生)
艺术学院2018级环境设计专业自考助学学生刘凯健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5015963。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