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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管理及课程报考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各相关学院、助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做好课程考试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2416日-7日,系统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课程报考功能初定开通时间为1120日,关闭时间为123确切开通及关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各学院、助学点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s://zkb/ntu.edu.cn),在1120日前做好2021-2023级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二)排查确认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信息。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学生能顺利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考试日程表中继续安排了部分补考课程。各学院、助学点要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且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符合修业年限学生的联络工作。

(三)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及时录入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熟悉系统报考流程,按照要求操作,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

二、根据操作要求,按时完成课程免考申请

(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课程免考操作要求,自考助学、二学历专业的课程免考应在毕业前半年办理完毕,毕业登记时系统直接调用免考结果,如不办理,会造成课程缺失,无法完成毕业登记。

拟于本次及2024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涉及的免考课程,各学院、助学点应根据操作手册和免考申请注意事项要求,抓紧统计、收集好学生申请课程免考证明材料,务必于1130日前(确切开通及关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在系统中完成免考信息及证明材料图像上传。具体流程为:各学院、助学点进行登记上传提交——地市考办审核——省端组织终审——发布结果。

(二)为保证免考课程申请材料的清晰、规整和真实性,一律使用高拍仪采集图像上传。请保证原件现场高拍仪横向正面高拍,无违规违纪事件,所有记录长期留存,发现违规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籍卡或者成绩单中用于免考的课程,建议用红笔标记,以免造成审核时课程不对应而导致审核不通过。

有关材料上传要求为:以证书申请自考课程免考者,使用一键免考,特殊情况根据要求使用证书原件图像上传;以专科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及毕业证书原件图像上传;以二学历主修专业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由主修学院出具并统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原件图像上传;第一专业已毕业者以所学课程成绩申请课程免考者,使用毕业证书原件及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成绩单(学籍卡)复印并加盖档案公章的原件图像上传。

三、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各学院、助学点要强化过程管理,注重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自考针对性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课程补考,各学院、助学点要充分利用历次考试材料,组织辅导,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二)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1210日起至20231月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教学任务进入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阶段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学生按原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三)各学院、助学点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管理,强化学生学习纪律与安全教育,严格请销假手续,确保到课率和学习效果。继续常态化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班主任及时关心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

四、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教学任务落实和各项考核工作

(一)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助学点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考试周期,在1120日前与校自考办核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做好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预排。

(二)各学院、助学点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教师要进一步熟悉考核办法与成绩记取方式,在第16-18周认真组织期末考核,做好考勤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平时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综合等工作。

(三)各学院、助学点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第15-17周协助做好考核、阅卷与成绩评定工作。

(四)助学二学历”2021级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须于11月底完成,相关学院要继续加强学生指导,落实好论文(设计)查重与抽检上传材料准备,认真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与成绩评定,我办将组织巡查。

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各学院、助学点要及早制定自考助学专业2022级下学期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应与所学专业相关。相关指导工作计划请在11月底前报校自考办。

(五)各学院、助学点要严格各类考核环节管理,确保台账资料和相关成绩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涉及过程性考核、实践考核、论文答辩考核等成绩数据,经校自考办审核后,由各学院、助学点按规范格式在1226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五、根据时间节点,办理自学考试下半年毕业与学位申请

(一)经统计,2020-2023级仍有部分学生未完成身份信息采集。根据要求,未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学生,今后无法办理毕业。请各学院、助学点根据名单做好核实,务必在1125日前完成身份证收集和读卡采集工作。

(二)各学院、助学点要把握时间节点,在123日前确切开通及关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办理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与学位申请,仔细做好资格审验,把好审核第一道“出口关”。做好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档案发放,认真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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