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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登记及学位申报工作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21

各有关学院、对接校、助学点: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审核与学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毕业登记与审核事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自考助学、专接本专业毕业登记已开通,请各有关助学学院、专接本对接校严格按照办理要求,抓紧时间进行毕业登记。

(一)毕业登记业务系统

1.业务系统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

2.业务入口:系统首页当前开考项目中的“2023 年下半年助学专业毕业2023年下半年专接本毕业”项目。

3.主要流程:

助学专业(含二学历):院系登记--主考学校复审、整理考生毕业材料--市考办复审--终审--主考学校清点、发放毕业证书

专接本:专接本学校登记、初审,整理考生毕业材料--市考办复审、汇总考生毕业材料--终审--市考办清点并分装毕业证书--市考办向专科校发放毕业证书

(二)毕业申请适用考生范围

此次毕业申请对象为自考助学专业、专接本达到毕业申请条件,且符合下列之一者:

1.符合自考毕业条件的助学学生及符合条件的“二学历”往届生。

2.符合自考毕业条件的专接本学生。

(三)毕业登记与审核时间安排

登记截止及初审时间:1121—123日。助学各学院、专接本对接校进行毕业登记信息系统上报,校自考办进行初审。

(四)有关说明

1.毕业照片采集:毕业照片的采集须严格按《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务必做好毕业照片校验。(具体要求见备忘录相关内容)

 特别提醒:历次毕业照片无法上传学信网的错误类型集中在:人像不居中,脸部占比过大、过小,照片背景有文字等。  

2.助学专业、专接本学生的思想品德单位鉴定部分由所在学院或专科学校完成,主要内容为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公民素养等方面,按每个考生实际进行鉴定,不得仅给出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等结论性描述,填写后由鉴定单位加盖公章。填表时间应在毕业申请办理规定时间内。

3.信息确认:在登记过程中,须仔细确认考生全日制本科和自学考试登记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一致,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及时与校自考办联系。

4.关于前置学历审核:助学专业、专接本专业办理毕业申请,须确保专科毕业且已在学信网电子注册。

二、学位申请事项

(一)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本次办理毕业登记同期进行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通大学位【20212号),请各学院于123日前完成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提交,同时根据财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评审费缴费工作。

(二)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1)学生填写的《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审批表》(签署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意见并盖章);

(2)英语免考者需提交相应证书的电子凭证;

(3)学生网上自助完成每人学位评审费200元缴费;

(4)自考专业学位申请汇总电子表、纸质表(按最新格式,(签署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意见并盖章);

(5)申请学位考生的电子照片(证件照按身份证号命名、JPG 图片文件格式,两者缺一不可,否则系统不予识别);

(6)学位申请汇总表按照专业分类,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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