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
说明
各有关学院、校外助学点:
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相关事务说明如下,以便落实责任人员顺利实施。
一、完成自考年度招生专业备案
按照1月17日发布的《关于报送2024年自学考试拟招生专业及生源组织、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做好自考拟招生专业申报,并及早谋划,落实有效生源,形成招生宣传方案,完整、准确填写《2024年自学考试拟招生专业及生源组织、招生宣传方案汇总表》(附件5)。
如需新增申报助学专业及本科第二学历专业,必须为我校普本现有开设且已招生的专业,提交新增专业正式书面申请材料。新增校外助学点的申报,应按要求规范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
有关申报材料及填写表格,务必于2月22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稿发至wjj760508@ntu.edu.cn,同时将纸质盖章稿报校自考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做好开学报到及学生教育管理
1.开学报到安排
自考助学住校学生2024年2月25日(周日)到校报到,2月26日正式开学。各学院在2月27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各学院及时了解学生寒假期间学习生活情况、心理状况,组织开展针对性教育,全力纾解学生开学焦虑。开展一次返校途中交通安全提醒,引导学生平安返校报到。
2.扎实开展学生入学教育
各学院自考学生管理人员要通过进宿舍、进课堂、谈心谈话等途径,主动下沉到学生中。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落实各班开展学生入学教育,组织开学第一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注重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生活指导,体现人文关怀,为学生开展学习提供帮助。
3.有效落实安全教育、管理和隐患排查
各学院通过班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发挥学生信息员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三、落实开学初期有关教学安排
1.做好课程编排,按时报送教学日程
各学院按照学期开课计划,在2月24日前报送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课程使用教材信息统计表。3月5日前,汇总报送教师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方案、自考助学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方案。
2.正常组织教学,确保正常秩序
2月26日起,所有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开始课程学习,具体开设课程及教学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
各校外助学点自考学生应同步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和教学组织由各承办学院与助学点协商解决,各学院做好提醒和监督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涉及自考毕业班的教学,各学院、助学点要统筹兼顾,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课程考核与论文答辩工作。
3.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应根据相关专业教学任务安排正常开课,妥善做好学生教材自购,发放教师教学相关材料,组织学生签订《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组织教学期间,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勤和教学督导,确保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
4.开展教师培训和针对性教学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强化管理措施,客观分析以往课程考试情况,对聘任的授课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解析自考教学规律和考核要求,具体课程要求开足课时,开展作业布置、同步训练和阶段检测,通过讲授、练习、模考、复习相结合,确保教学效果,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主考院校管理办法与目标考核要求,将由校自考教学督导对各学院开展课堂教学、过程管理情况进行常规督导检查。
四、关于相关报考、命题及毕业论文送检工作
1.做好4月统考课程报考与7月考试日程编制
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4月份课程统考具体考试时间为4月13日、14日。报考工作具体开通及关闭时间根据省考试院通知,各学院、校外助学点需及时统计学生报考信息,根据要求在3月2日下班前完成通用考试平台报考数据导入。
根据2024年7月自考考试要求,各学院、校外助学点于3月5日前在系统完成助学、二学历开考课程申请,在3月20日前完成考试日程表编制。
2.协调做好有关等级考试报考
上半年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做好自考助学专业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信息统计汇总,在3月中旬报校自考办,以便上报导入报名数据库,后续将由学生自行网上报考。
2024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23日至25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9时至3月8日24时,请考生留意报名公告。有考试需求的考生请及时完成报名、缴费。
3.有关命题工作安排
为传达《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7月自学考试委托命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及“助学二学历”专业顺利使用命题辅助工具进行命题,校自考办定于2月28日下午召开上半年自考命题工作会议,请各有关学院及时督促教师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命题工作,并切实遵守保密纪律。
4.做好年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整改、报送
根据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省里对各校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了抽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涉及不合格论文认真整改,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在3月15日前完成。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核查,确保论文质量与格式规范,切实做好上一学年度学位授予清单及全部毕业论文原文上传及有关数据报送准备。
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