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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学考试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各相关学院助学点

为做好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做好学期教学结束工作

1做好各项考核成绩上报教学材料归档

各学院助学点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及辅导答疑,628中午前完成实践课程、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报送,做好本学期教学材料归档。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和课程考试合格情况,在学期结束前做好继续参加下一学年学习的自考助学学生摸底工作。

2做好学位信息备案、学年度论文抽检上传

各学院助学点根据学位授予备案信息和学年度学位论文抽检要求,在630日前完善学位备案信息,确保数据规范、准确。同时,按规范要求做好学年度(202312月、20246月)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接本”专业毕业学生学位论文复检并准备好相关抽检材料,确保在暑期规定时间内(具体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完成上传。

3)根据要求做好2024级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落实

各学院、助学点照老生班级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完成教学师资落实与课表排。

各学院、助学点要认真学习新计划要求,配合做好本次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照考试计划及专业要求,遵循教学周期与考试周期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学院师资实际,契合专业培养先行后续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新学期课程设置与教学师资配备,630日前将电子稿及纸质稿盖章后报自考办。

2.落实学期结束阶段学生管理要求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常态化检查

各学院助学点要落实管理跟进、服务跟进的工作要求,紧绷安全之弦,做好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常态化进行自考学生宿舍内务检查和安全管理巡查分发挥校园智慧化管理载体的作用,随时知晓每一位学生去向,保证学生安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隐患和危机,并做好工作台账。

2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与心理状况

学期结束阶段各学院助学点要及时掌握自考毕业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关心自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3)协助做好有关学生宿舍管理

根据后勤宿舍管理情况反馈,请各学院对所有在校住宿学生继续做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切实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务必及时结清宿舍涉及有关水电费用。同时,协助做好相关自考宿舍归并。    

3.进行学生7自考诚信考试教育

  76日、7日进行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各学院助学点进行诚信考试教育与考试心理辅导,提前通知学生打印准考证,所有人知晓考试课程、时段及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杜绝作弊。同时,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迎考,强信心,认真学,促通过。

4.做好学生放假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1)建立自考助学2023级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

本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自考助学2023开始放假各学院助学点按照要求建立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提醒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2)落实自考毕业生文明离校有关工作

按照学制规定,督促学业期满的2022级自考助学学生及时办理离校手续,落实住宿生结清相关水电费用和宿舍钥匙提交,确保安全、文明离校。对离校后涉及修业年限内课程补考的学生,及时提醒其主动关注考试信息。

相关学院要督促助学二学历毕业生完成主修专业毕业学历资审,做好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确保为毕业生本人领取并留存签字记录。做好“优秀毕业生”表彰,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5.规范自考招生宣传与生源组织

大学自考助学招生简章、宣传资料等招生材料,均由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归口管理统一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校内现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发、套用我校自考助学招生宣传材料。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损害学校办学声誉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学院助学点进一步规范自考助学招生宣传工作,有效组织生源,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招生,不做虚假宣传和不实承诺切实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的真实、准确、合规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

1.认真落实学期教学安排

下学期自考部分统考课程安排在1026日、27日考试,其余理论课程预计安排在202514日、5日考试,过程性、含实践部分的考核及实践课程考试应在20251月考试前两周内考核完毕。

各学院助学点按照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落实好课程教学任务,在开学前一周内报送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课程使用教材备案表。开学后一周内,汇总报送教师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方案、助学二学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考核工作方案。

2.做好学生开学报到与入学教育

1学生缴费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要求,本次学费统一在南通大学在线缴费平台(http://fee.ntu.edu.cn)由学生完成支付,各学院助学点要配合做好缴费名单提供和数据信息核对,及时通知和指导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费,否则不予注册。其中“助学二学历”、校内自考助学专业老生缴费时间为83095日,今年招生专业的新生根据生源落实情况尽早安排缴费。

2报到注册与入学教育安排

“助学二学历”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起正式上课(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自考助学学生于91日(周日)到校报到,92日起正式上课。各学院助学点提前落实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学生数据对接,认真做好学生新学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签订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入学协议书》、《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协助做好部分生住宿安排。

各学院助学点要在93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3完成通用考试平台学籍注册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认真核实学生信息、严格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汇集新生电子图像,于规定时间内在通用考试平台完成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2024级实际报到新生的学籍注册、图像采集及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相关信息应经学生核对确认后方可上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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