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助学点:
为做好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做好学期教学结束工作
(1)做好各项考核成绩上报和教学材料归档
各学院、助学点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及辅导答疑,在6月28日中午前完成实践课程、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报送,做好本学期教学材料归档。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和课程考试合格情况,在学期结束前做好继续参加下一学年学习的自考助学学生摸底工作。
(2)做好学位信息备案、学年度论文抽检上传
各学院、助学点根据学位授予备案信息和学年度学位论文抽检要求,在6月30日前完善学位备案信息,确保数据规范、准确。同时,按规范要求做好学年度(2023年12月、2024年6月)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接本”专业毕业学生学位论文复检并准备好相关抽检材料,确保在暑期规定时间内(具体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完成上传。
(3)根据要求做好2024级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落实
各学院、助学点按照老生班级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完成教学师资落实与课表编排。
各学院、助学点要认真学习新计划要求,配合做好本次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照新考试计划及专业要求,遵循教学周期与考试周期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学院师资实际,契合专业培养先行后续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新学期课程设置与教学师资配备,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及纸质稿盖章后报自考办。
2.落实学期结束阶段学生管理要求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常态化检查
各学院、助学点要落实管理跟进、服务跟进的工作要求,紧绷安全之弦,做好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常态化进行自考学生宿舍内务检查和安全管理巡查,充分发挥校园智慧化管理载体的作用,随时知晓每一位学生去向,保证学生安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隐患和危机,并做好工作台账。
(2)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与心理状况
学期结束阶段,各学院、助学点要及时掌握自考毕业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关心自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3)协助做好有关学生宿舍管理
根据后勤宿舍管理情况反馈,请各学院对所有在校住宿学生继续做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切实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务必及时结清宿舍涉及有关水电费用。同时,协助做好相关自考宿舍归并。
3.进行学生7月自考诚信考试教育
7月6日、7日进行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各学院、助学点进行诚信考试教育与考试心理辅导,提前通知学生打印准考证,所有人知晓考试课程、时段及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杜绝作弊。同时,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迎考,强信心,认真学,促通过。
4.做好学生放假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1)建立自考助学2023级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
本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自考助学2023级学生开始放假。各学院、助学点按照要求建立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提醒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2)落实自考毕业生文明离校有关工作
按照学制规定,督促学业期满的2022级自考助学学生及时办理离校手续,落实住宿生结清相关水电费用和宿舍钥匙提交,确保安全、文明离校。对离校后涉及修业年限内课程补考的学生,及时提醒其主动关注考试信息。
相关学院要督促助学二学历毕业生完成主修专业毕业学历资审,做好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确保为毕业生本人领取并留存签字记录。做好“优秀毕业生”表彰,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5.规范自考招生宣传与生源组织
南通大学自考助学招生简章、宣传资料等招生材料,均由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校内现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发、套用我校自考助学招生宣传材料。对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损害学校办学声誉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学院、助学点要进一步规范自考助学招生宣传工作,有效组织生源,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招生,不做虚假宣传和不实承诺,切实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的真实、准确、合规,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
1.认真落实学期教学安排
下学期自考部分统考课程安排在10月26日、27日考试,其余理论课程预计安排在2025年1月4日、5日考试,过程性、含实践部分的考核及实践课程考试应在2025年1月考试前两周内考核完毕。
各学院、助学点按照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落实好课程教学任务,在开学前一周内报送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课程使用教材备案表。开学后一周内,汇总报送教师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方案、助学二学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考核工作方案。
2.做好学生开学报到与入学教育
(1)学生缴费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要求,本次学费统一在南通大学在线缴费平台(http://fee.ntu.edu.cn)由学生完成支付,各学院、助学点要配合做好缴费名单提供和数据信息核对,及时通知和指导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费,否则不予注册。其中“助学二学历”、校内自考助学专业老生缴费时间为8月30日—9月5日,今年招生专业的新生根据生源落实情况尽早安排缴费。
(2)报到注册与入学教育安排
“助学二学历”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起正式上课(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自考助学学生于9月1日(周日)到校报到,9月2日起正式上课。各学院、助学点要提前落实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学生数据对接,认真做好学生新学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签订《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入学协议书》、《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并协助做好部分老生住宿安排。
各学院、助学点要在9月3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3)完成通用考试平台学籍注册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认真核实学生信息、严格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汇集新生电子图像,于规定时间内在通用考试平台完成“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2024级实际报到新生的学籍注册、图像采集及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相关信息应经学生核对确认后方可上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