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确保我校自考助学招生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2025年自考助学招生工作严正声明如下:
一、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学校自学考试的归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https://jxjy.ntu.edu.cn/继续教育学院、https://zkb.ntu.edu.cn/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继续教育。
二、南通大学自考助学招生简章、宣传资料等招生材料,均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归口管理,统一发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和平台不得擅自发布、套用我校自考助学招生宣传材料。
三、南通大学授权经江苏省考试院批准备案的校外助学点,依照南通大学自考助学招生简章,协助学校开展自考助学招生宣传工作,校外助学点自考助学招生对象仅为该校专科在读学生。
四、南通大学向自考助学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所有新生须按通知书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五、南通大学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学费由学校通过南通大学学生缴费平台收缴,学校出具收费电子发票,收费标准和操作方式届时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考生如将学费交给非南通大学账户或交给个人,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南通大学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开展本校自考助学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招生活动中从未向任何考生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对任何假冒南通大学及其单位(部门)名义,制作虚假招生宣传网站,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损害学校办学声誉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及时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号公众号查询、求证相关招生信息,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切勿轻信“交费包通过”“无需上课”“无需学习”“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快速取证”“招生名额已满,不通过中介机构无法报名”等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八、南通大学自考助学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513-85015963,85015960。
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