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校外助学点:
现将开学前后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相关事务说明如下,以便落实责任人员顺利实施。
一、关于“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开学工作
1.指导学生学费缴费
根据学校要求,本次学费统一在南通大学在线缴费平台(http://fee.ntu.edu.cn)由学生完成支付,各学院应根据南通大学统一支付平台学费缴费操作方法,及时通知和指导学生于8月30日—9月5日的规定时间内在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费,否则不予注册。
今年招生的校外助学点新老生根据生源落实情况尽早安排缴费。
2.审核学生入学条件
各学院要提前落实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学生数据对接,务必在8月28日下班前完成住校生、走读生情况分类统计,将备案名单提交校自考办上报学校信息化中心、紫琅人才公寓物管处,进行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学生入校数据对接、校园卡办理、住宿楼层授权。开学一周内,按照自考生入校人脸识别要求完成集中图像采集并打包报送校自考办上报学校匹配。
3.做好开学报到工作
(1)自考助学专业学生——9月1日涉及住宿学生按照要求在紫琅人才公寓53号楼办理入住手续,到专业开办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办理报到注册、领取课表。走读生9月1日在班级群接龙完成开学电子签到,按所在班级实际线下授课日期、教室安排上课,凭身份证进校。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2)“助学二学历”所有学生——9月2日到专业开办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领取课表。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3)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学生新学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签订《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入学协议书》,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进行校规校纪、住宿纪律、消防安全、防诈反诈、心理健康、诚信考试教育,按要求办理学生校园卡、学生证、校园意外险,协助做好部分学生住宿安排。同时,根据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完成自考生心理普测。
(4)9月2日下班前,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4.完成通用考试平台学籍注册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认真核实学生注册信息、汇集新生电子图像,于9月18日前在通用考试平台内完成“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2025级实际报到新生的学籍注册、图像采集及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相关信息应经学生核对确认后方可上传。(特别提醒:涉及报名参加10月考试的2025级自考助学班级学生注册信息、图像采集,须9月2日前在平台完成上传)
5.落实教学常规管理
(1)9月2日起,“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老生各班正常组织教学。9月3日起,“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专业新生各班正常组织教学。各助学点及专科合作学校的自考学生应同步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和线上教学方式由各承办学院与助学点或有关专科学校协商解决,各学院做好提醒和监督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各学院应根据相关专业教学任务安排正常开课,妥善做好学生教材自购,发放教师教学相关材料,组织学生签订《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严格考勤和教学督导,确保正常秩序。
根据学生普教实际情况,请做好“助学二学历”教学时间确认和课表修正,及时报校自考办。同时,妥善做好助学二学历、自考助学本科段专业学生的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安排。
(3)9月15日前,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完成填写相关教学材料,报送各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教学考核方案、任课教师情况备案表、课程教材信息统计表。
(4)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强化管理措施,客观分析以往课程考试情况,对聘任的授课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解析自考教学规律和考核要求,按要求开足课时(每学分不少于18学时),开展作业布置、同步训练和阶段检测,通过讲授、练习、模考、复习相结合,确保教学效果,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主考院校管理办法与目标考核要求,将由校自考教学督导对各学院开展课堂教学、过程管理情况进行常规督导检查。
6.抓好学生日常教育,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
(1)根据学校理顺学生管理网络的总体要求,落实层级责任。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配备班主任抓好日常管理与联络,深入宿舍看望学生,逐个谈心。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建立学生信息联络员和日常汇报制度,确保开学安全稳定。各班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名册在9月5日前报校自考办备案。
(2)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通过班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发挥学生信息员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关于自考助学专业相关报考、命题、免考办理及毕业论文送检工作
1.做好10月统考课程报考与期末考试日程编制
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10月份课程统考具体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老生报考工作8月30日前完成,新生班级报考工作9月4日前完成(具体开通及关闭时间根据省考试院通知)。各学院、校外助学点需及时统计学生报考信息,根据要求在通用考试平台内导入。
根据2026年1月自考考试要求,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在9月20日前在系统完成助学、二学历开考课程申请,在10月10日前完成考试日程表编制。
2.协调做好有关等级考试报考
下半年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做好自考助学专业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信息统计汇总,在9月10日前(具体根据教务处要求)报校自考办,以便上报导入报名数据库,后续将由学生自行网上报考。
2025年9月(第76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23日至25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8月28日9时至9月5日24时,请通知有考试需求的考生留意报名公告,及时完成报名、缴费。
3.有关命题工作安排
为传达《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1月自学考试委托命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及“助学二学历”专业顺利使用命题辅助工具进行命题,校自考办定于9月9日下午召开下半年自考命题工作会议,请各有关学院分管领导及时督促教师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命题工作,并切实遵守保密纪律。
4.做好年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报送
根据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要求对各校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按照通知要求在9月15日前做好上一学年度(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学位授予清单及全部毕业论文原文上传及有关数据报送。
5.完成自考下半年免考办理
自考助学、二学历专业的课程免考应在毕业前半年办理完毕,
拟于12月份及2025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涉及的免考课程,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应根据操作手册和免考申请注意事项要求,抓紧统计、提前收集好学生申请课程免考证明材料,待2025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免考办理权限开放后,务必于9月25日前(具体根据平台免考办理项目截止时间)在系统中完成免考信息及证明材料图像上传。
三、关于学生开学典礼和自考系列评选活动
1.学生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安排
关于2025级“助学二学历”及自考助学专业学生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初定于9月下旬组织,请各学院到时配合做好教师和学生通知、会议座位引导、发言人员报送。
2.开展自考系列评选
自考办近期将发布“关于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教师认真教学。请各学院根据评比通知要求,对照条件积极推荐并初审申报,相关材料务必于9月16日前提交校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