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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自考助学管理及课程报考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7

各相关学院、助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做好20261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半年考试时间为2026110~11系统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课程报考完成时间为1130确切开通及关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

各学院助学点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s://zkb/ntu.edu.cn),以校内自考平台收集(助学专业2023-2025级,助学二学历专业2022-2025级)与手工统计(助学专业2018-2022级,助学二学历专业2018-2021级)相结合,在1125日前做好2018~2025级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工作。本学期及之前开设的课程,在考试日程表中首次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二)排查确认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信息

202410月起实施新考试计划,2023级及之前的考生目前仍按《原计划》执行,设置过渡期截止至20267月。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新旧计划过渡期内学生能顺利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考试日程表中继续安排了部分补考课程。

按照《南通大学关于2018-2023级原计划过渡期内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考生课程清考的通知》,各学院助学点务必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1125日前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或未参考而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报考联络与确认工作做到应报尽考

(三)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及时录入学生课程报考信息

各学院助学点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熟悉系统报考流程,按照要求操作,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有关报考数据,须按指定格式报备校自考办。

、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助学效果

各学院助学点要落实助学管理各项措施,注重自考教学管理规

范化建设,根据我办教学巡查及学生中期测评反映的情况,落实自考

针对性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课程补考,各学院助学点要充分利用历次考试材料,组织专项辅导或答疑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二)认真抓好辅导答疑与复习指导

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1210日起至20261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授课任务的班级,任课教师正常到班组织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学生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三)常态化做好学生教育与安全管理

各学院助学点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生学习纪律与安全教育,严格请销假手续,确保到课率和学习效果。继续做好常态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班主任及时关心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教学任务落实和各项考核工作

及早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助学点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考试周期,在1128日前与校自考办核定20252026学年第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做好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预排。

规范完成过程性、实践性课程考核

各学院助学点对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要跟进督促平台管理要求,做好考勤情况、平时测验、作业布置与批改,确保留痕和可回溯。教师要进一步熟悉考核办法与成绩记取方式,在第16-17周认真组织期末考核做好成绩的评定、综合加分等工作。

各学院助学点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落实实践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在第16-17协助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助学点要严格各类考核环节管理,确保台账资料和相关成绩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涉及过程性课程(包括含实践课程)考核、实践课程考核、二学历论文答辩考核等成绩数据,经校自考办审核后,由各学院、助学点按规范格式在1226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三)落实助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与指导安排

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各学院要妥善做好自考助学专业2024级下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及早制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应与所学专业相关。相关指导工作计划请在1210日前报校自考办。

四、根据时间节点,规范办理自学考试半年毕业与学位申请

(一)提前完成学生身份信息采集

根据要求,未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学生,今后无法办理毕业。请各学院、助学点做好核实,务必在1120日前完成身份证收集和读卡采集工作。

(二)认真做好前置学历认证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资格审核业务办理须知》,凡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以下简称“前置学历”)。各学院、助学点联系、指导相关考生尽快在线自助办理前置学历认证业务,避免考生因资审不通过影响毕业等其它业务的办理。

(三)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部分课程免考申请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课程免考操作要求,如2025下的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数据同步到系统,则开通“助学专业免考(只可申请一键免考)”,各学院、助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在1130日前完成申请。

按时完成毕业、学位审核与办理

各学院助学点要把握时间节点,1130日前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办理半年自学考试毕业与学位申请,仔细做好资格审验,把好审核第一道“出口关”。做好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档案发放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认真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附件:南通大学2026年1月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课程考试日程表.xls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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