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开办学院及助学点、各位考生:
根据苏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24级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考生已实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以下简称《新计划》)。
为确保我校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2018-2023级考生在原计划过渡期内开考课程补考愿考尽考,结合我校专业实际开办、开考情况,现将计划过渡期内清考办法以及涉及考生课程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专业开办学院及助学点、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原计划过渡期内考生清考办法
(一)2018-2023级考生仍执行《原计划》。《原计划》设置两年过渡期,从2025年1月开始,截止到2026年12月。过渡期内,《原计划》中的所有专业课程原则上继续开考,考生按《原计划》申请毕业,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最后一次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过渡期满后,考生须按《新计划》申请毕业,《原计划》中已通过课程,可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同时须满足该专业《新计划》的最低课程门数和学分要求。
(二)已处于停考过渡期的日语专业仍执行现有考试计划,过渡期截止到2026年12月,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最后一次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
(三)2024年执行《原计划》的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过渡期截止到2027年12月,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27年7月,最后一次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2027年12月30日。
(四)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从2025年起,所有2018-2023级申请毕业的考生须通过“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该课程可替代原专业考试计划中任意一门课程〔“00015英语(二)”“27016日语”“27017法语”“27018俄语”等外语课程除外〕,如涉及学位课程的,须按主考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结业生、肄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已学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可以申请办理该课程免考手续。
二、2018-2023级考生原计划课程清考报考申请要求
过渡期内,2018-2023级涉及课程(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需求的考生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务必在2026年1月、4月、7月考试报名相应规定时间节点内主动联系学院申请和确认课程报考,过期不候,责任考生自负(2023级考生在学校自考平台自行申请报考,特殊情况联系老师)。
办学学院 | 2018-2023级专业名称 | 类型 | 层次 | 计划 版本 | 考生申请课程报考时限 | 联系方式 |
2026年 1月考试 | 2026年 4月考试 | 2026年 7月考试 |
法学院 | 法学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赵老师 0513-55003562 |
商学院 | 会计学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许老师 0513-85012564 |
人力资源管理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大数据与会计 | 自考 助学 | 专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工商管理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20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物流管理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电子商务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会计学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外国语 学院 | 日语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浦老师 0513-85012697 |
商务英语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英语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商务英语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 软件工程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姚老师、张老师 0513-550036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软件工程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徐老师、程老师 0513-85015900 |
动画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环境设计 | 助学 二学历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艺术设计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视觉传达设计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环境设计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环境艺术设计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高邮中专 助学点 | 环境设计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赵老师 13852588659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助学点 | 视觉传达设计 | 自考 助学 | 本科 | 2018版 | 2025年11月25日前 | 2026年2月25日前 | 2026年5月25日前 | 朗老师 13961729130 |
三、原计划过渡期内课程清考实施工作要求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的复杂性,加强学习和研究,熟悉新计划相关政策,统一口径,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考生联系与报考问题解答,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新、旧考试计划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与海外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3-85015963。
特此通知。
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