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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学考试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2

各相关学院助学点

为做好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考学生教育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做好学期教学结束工作

1)认真抓好辅导答疑与复习指导

各学院助学点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复习及辅导答疑助力学生课程考试通过率的提升。自1220日起至20251月课程考试之前,学生按原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并进行正常考勤。各学院、助学点加强督查,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2进行自考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2026110—11日进行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各学院助学点进行诚信考试教育与考前心理辅导,提前通知学生打印准考证,确保所有人知晓考试课程、时段及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杜绝作弊。同时,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迎考,强信心,促通过。

3完成各项考核成绩上报教学材料归档

1226日前,各学院、助学点完成实践课程、过程性课程、助学二学历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类考核与成绩系统提交确保评阅规范、成绩评定与合成准确、平台留痕和可回溯。同时,好本学期教学材料归档。根据过程性评价考核专项督导情况反馈,各学院、助学点认真落实整改,确保管理措施健全和平台关键管理环节规范,为过程性评价试点院校申请积极准备。

4落实自考助学相关专业论文指导、教育实习安排

各学院、助学点根据助学专业论文进程要求,学期结束前切实做好自考助学2024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指导工作安排。

根据专业毕业要求,自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本科学生应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并提交教育实习鉴定表。相关学院统筹安排,协同做好学生实习单位落实。原则上,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应在幼儿园实习,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应在小学实习,教育实习的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5做好学位信息备案、论文抽检上传材料准备

各学院助学点在2026110日前完善学位备案信息,确保数据规范、准确。同时,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抽检原文报送工作指南规范要求,做好下半年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接本专业毕业学生学位论文(设计)复检与抽检材料准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完成上传。

2.落实学期结束阶段学生管理要求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常态化检查

各学院助学点要落实管理跟进、服务跟进的工作要求,紧绷安全之弦,做好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常态化进行自考学生宿舍内务检查和安全管理巡查,充分发挥校园智慧化管理载体和学生信息员的作用,随时知晓每一位学生去向,保证学生安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隐患和危机,并做好工作台账。

2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与心理状况

学期结束阶段各学院助学点要及时掌握自考毕业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关心自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3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工作

本学期自考助学学生于所在班级课程考试结束后开始放假学生应按时离校,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各学院应加强学生假期安全防范教育,督促学生文明、安全离校。各学院助学点按照要求2026110日前建立学生假期一人一档管理台账,核实学生实际离校情况,提醒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3.规范2026年自考招生专业申报与年审备案

2026110日前,各学院、助学点根据要求做好2026年自考新增专业与助学点申报,同时做好原有专业、助学点年审登记备案工作。

为落实自考助学管理规范要求,各学院、助学点应加强招生专业的摸底和研判,新增申报或登记备案的专业,必须有相应生源意向,便于教学与考期安排,且为我校普本现有开设并连续招生的专业。对于部分生源少或就业前景不被看好的专业,建议停止备案、招生。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1.认真落实下学期教学安排

下学期自考部分统考课程安排在2026411—12日考试,其余课程安排初定在202674—5日考试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毕业班实践课程考核、论文答辩安排在4月中下旬进行,非毕业班过程性、含实践部分的考核及实践课程考试应在7月考试之前两周考核完毕。

1做好下学期课表编排与有关教学材料报送

各学院助学点遵循教学周期与考试周期相统一的原则,统筹兼顾安排教学。按照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落实好课程教学任务,每学分为18学时,在开学前一周内报送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含外聘教师登记表、课程使用教材备案表。开学后一周内,汇总报送教师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方案。

2)认真落实任课教师选聘要求

各学院、助学点要加强对自考专业的师资管理,选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教学水平和身体状况胜任相关教学工作其中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比例在30%以上。

3)做好教材版本确定与订购途径说明

各学院要妥善做好教师使用教材征订发放,同时将相关教材版本告知学生并提供订购途径说明。学生应根据专业开办学院开设课程指定版本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标确定的自学考试教材采购与发行的唯一经销商力源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买(苏教考自【201718号)(公司网店名称为:力源图书专营店,公司网店链接地址如下:https://liyuants.tmall.com。可通过天猫或淘宝搜索店铺力源图书专营店直接进入到力源公司网店购买教材)或自行通过网上订购。

2.提前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

20261月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各学院、助学点做好成绩数据分析,更新不及格数据,为4月考试课程报考提前做好报考准备。

根据20264月课程报考要求,各学院、助学点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早谋划、统筹兼顾,在226日前务必完成所有学生课程报考信息收集,做到应报尽考。同时,认真排查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需求,切实做好相关学生的报考联络与确认工作,确保新旧计划过渡期内学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3.下学期学生报到与入学教育工作

助学二学历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起正式上课(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办学院另行通知)。

自考助学学生初定于202631日(周日)报到并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32周一起正式上课。

各学院助学点要及时做好学生新学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签订《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在33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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