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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6

各有关学院、校外助学点:

为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现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开学报到及学生教育管理

1.开学报到安排

自考助学学生32日正式开学,住宿学生31日(周日)到公寓报到。各学院在33日上午将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校自考办。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按《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细则(试行)》处理。

    各学院及时了解学生寒假期间学习生活情况、心理状况,组织开展针对性教育,全力解学生开学焦虑。开展一次返校途中交通安全提醒,引导学生平安返校报到。

2.扎实开展学生入学教育

各学院自考学生管理人员要通过进宿舍、进课堂、谈心谈话等途径,主动下沉到学生中。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落实各班开展学生入学教育,组织开学第一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注重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生活指导,体现人文关怀,为学生开展学习提供帮助。同时,结合学生现有学习状况,落实学生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措施。

     3.有效落实安全教育管理和隐患排查

各学院通过班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发挥学生信息员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落实开学初期有关教学安排

1.做好课程编排,按时报送教学日程

各学院按照学期开课计划,在2月28日前报送教学日程安排表、授课教师备案表、外聘教师备案登记表、课程使用教材信息统计表。3月6日前,汇总报送教师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践课程教学考核方案。

2.正常组织教学,确保正常秩序

3月2日起,所有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开始课程学习,具体开设课程及教学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涉及自考毕业班的教学、实习、论文指导,各学院、助学点要统筹兼顾,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课程考核与论文答辩工作。

各校外助学点应同步组织自考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和教学组织由各承办学院与助学点协商解决,各学院做好提醒和监督工作,及早落实课程教研指导,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3.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应根据相关专业教学任务安排正常开课,妥善做好学生教材自购,发放教师教学相关材料,组织学生签订《自考助学专业学生上课承诺书》,认真执行全省自考课程过程性评价、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考核等管理要求

组织教学期间,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强化质量监控形成“监督——反馈——调整”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勤和教学督导,落实教学规范和安全管理,强化课堂思政建设,确保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

4.开展教师培训和针对性教学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强化管理措施,客观分析以往课程考试情况,严格师资选配要求,对聘任的授课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解析自考教学规律和考核要求,具体课程要开足课时,通过讲授、练习、模考、复习相结合,开展作业布置、同步训练和阶段检测,确保教学效果,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主考院校管理办法要求,将由校自考教学督导随堂听课并对各学院开展课堂教学、过程管理情况进行常规督导检查。3上中旬,校自考办将对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开展期初教学检查。

5.做好自考平台业务操作培训与优化过程性评价试点管理

在前期开展平台使用培训的基础上,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进一步明晰业务流程,结合相关业务管理操作手册,做好分类指导和人员培训,努力提升自考平台使用率,优化管理质效。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要求,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应按照学校试点方案和管理细则规定,组成由任课教师、教学督导、教务秘书、班主任等参加的教学和管理团队,抓实课程过程性评价管理。开学初期,校自考办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优化过程性评价政策解读和平台管理培训。

完成相关报考、命题及毕业论文送检工作

1.做好4月统考课程报考与7月考试日程编制

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4月份课程统考具体考试时间为411日、12日。各学院、校外助学点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专人审核,及时统计学生报考信息,满足学生应报尽考,确保新旧计划过渡期内学生能顺利完成考试。报考工作具体开通及关闭时间根据省考试院通知,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应在32日下班前完成通用考试平台报考数据导入。

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7月份课程统考具体考试时间为74日、5日。根据要求,各学院、校外助学点于310日前在系统完成助学、二学历开考课程申请,在320日前完成考试日程表编制。

2.完成自考半年免考办理

拟于2026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涉及的免考课程,各学院、校外助学点应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根据免考申请要求,务必提前收集并核实学生申请课程免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待2026年上半年自考免考办理权限开放后,由校自考办统筹安排,315日前(具体根据平台免考办理项目截止时间)在系统中完成免考信息及证明材料图像上传。

3.协调做好有关等级考试报考

上半年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做好自考助学专业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信息统计汇总,在3月中旬报校自考办,以便上报导入报名数据库,后续将由学生自行网上报考。

202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28日至29日举行。316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及准考证备注栏考点的考生入场要求,严格遵照各项要求参加考试。

4.有关命题工作安排

为传达《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7月自学考试委托命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及助学二学历专业顺利使用命题辅助工具进行命题,校自考办定于34日下午召开上半年自考命题工作会议,请各有关学院及时督促教师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命题工作,并切实遵守保密纪律。

5.做好年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整改、报送

根据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省里对各校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了抽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涉及不合格论文认真整改,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在320日前完成。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核查,确保论文质量与格式规范,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度学位授予清单及全部毕业论文原文上传等有关数据报送准备。

切实做好自考年度招生宣传与生源组织

按照自考年度招生工作安排,各学院及早谋划,主动对接联络有关高职院校,落实有效生源各学院、校外助学点根据申报备案招生专业情况,形成招生专业宣传方案,准确宣传办学性质,凸显专业优势和未来前景,不得夸大其辞。同时,依据2024版专业考试计划制定招生专业教学计划。

有关专业介绍、教学计划及专业宣传材料,务必于310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稿发至wjj760508@ntu.edu.cn,同时将纸质盖章稿报校自考办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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