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助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助学管理工作,确保课程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4日~5日,系统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课程报考截止时间为5月27日(确切开通及关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
各学院、助学点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s://zkb/ntu.edu.cn),以校内自考平台收集为主,做好助学二学历2023级、自考助学2024、2025级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二)排查确认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信息
按照《南通大学关于2018-2023级原计划过渡期内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考生课程清考的通知》,2026年7月为该类学生最后一次笔试考试机会。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新旧计划过渡期内学生能顺利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了相应补考课程。
各学院、助学点务必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在5月20日前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或未参考)且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历届学生名单(注意:2023级及之前考生为最后一次补考机会),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报考联络与确认工作,确保新旧计划过渡期内学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三)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及时录入学生课程报考信息
各学院、助学点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专人审核,及时统计学生报考信息,满足学生应报尽考。按照系统报考要求,细致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有关报考数据,须按指定格式报备校自考办。
二、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助学效果
各学院、助学点要落实助学管理各项措施,注重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我办教学巡查及学生中期测评反映的情况,落实自考针对性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课程补考,各学院、助学点要充分利用历次考试材料,落实学业帮扶措施,组织专项辅导或答疑,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二)认真抓好辅导答疑与复习指导
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6月15日起至7月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授课任务的班级,任课教师到班组织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学生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三)常态化做好学生教育与安全管理
各学院、助学点要常态化做好学生教育与安全管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及时关心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各学院、助学点要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习纪律要求,严格请销假手续,确保到课率和学习效果,于2026年6月5日前将学风建设月工作总结(含学风建设方案、开展情况、成效亮点等)电子版报送至自考办邮箱;扎实开展2026年校园“安全月”活动,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工作台账电子版报送至自考办邮箱,邮箱:ntuzkb@ntu.edu.cn。
三、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教学任务落实和各项考核工作
(一)及早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助学点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考试周期,在6月10日前与校自考办核定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做好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预排。
(二)规范完成过程性、实践考核
各学院、助学点对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要跟进督促,认真落实平台管理要求,做好考勤情况记录、平时测验、作业布置与批改,以及成绩评定,确保留痕和可回溯。
各学院、助学点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非毕业班级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落实实践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在第15-17周前协助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助学点要严格各类考核环节管理,确保台账资料和相关成绩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涉及过程性课程(实践课程)考核等成绩数据,经校自考办审核后,由各学院、助学点按规范格式在6月28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三)做好毕业论文选题与指导安排
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各学院要妥善做好“助学二学历”2024级下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及早制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应与所学“助学二学历”专业相关。相关指导工作计划请在6月10日前报校自考办。
四、根据时间节点,规范办理自学考试上半年毕业与学位申请
(一)提前完成学生身份信息采集
根据要求,未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学生无法办理毕业手续。请各学院、助学点做好核实,务必在5月20日前完成身份证收集和读卡采集工作。
(二)认真做好前置学历认证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资格审核业务办理须知》,凡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以下简称“前置学历”)。各学院、助学点联系、指导相关考生尽快在线自助办理前置学历认证业务,避免考生因资审不通过而影响毕业等其他业务的办理。
(三)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部分课程免考申请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课程免考操作要求,如2026上的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数据同步到系统,则开通“助学专业免考(只可申请一键免考)”,各学院、助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在5月25日前完成申请。
(四)按时完成毕业、学位审核与办理
各学院、助学点要把握时间节点,在5月27日前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办理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与学位申请,仔细做好资格审验,把好审核第一道“出口关”。做好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档案发放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认真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