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助学管理及做好课程报考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助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助学管理工作,确保课程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2674~5系统网址:http://sdata.jseea.cn:8088课程报考截止时间为527确切开通及关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报考预报名统计工作

各学院助学点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详见校自考办网通知公告栏https://zkb/ntu.edu.cn),以校内自考平台收集为主做好助学二学历2023级、自考助学20242025级学生课程考试报名基础信息准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考试的,除符合条件并经审定准予免考外,此次应为全体学生报考。

(二)排查确认历届学生课程补考报名信息

按照《南通大学关于2018-2023级原计划过渡期内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考生课程清考的通知》20267月为该类学生最后一次笔试考试机会。为方便部分学生补考,确保新旧计划过渡期内学生能顺利毕业,我办坚持统筹兼顾,在考试日程表中安排了相应补考课程。

各学院、助学点务必对照本次考试日程表和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在520日前及时排查因以往课程不及格(或未参考)确需参加课程补考的历届学生名单注意:2023级及之前考生为最后一次补考机会,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报考联络与确认工作,确保新旧计划过渡期内学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三)切实掌握系统报考要求,及时录入学生课程报考信息

各学院、助学点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专人审核,及时统计学生报考信息,满足学生应报尽考按照系统报考要求细致做好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课程报考信息录入,确保不多报、漏报、错报或重报。有关报考数据,须按指定格式报备校自考办。

、加强自考助学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一)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助学效果

各学院助学点要落实助学管理各项措施,注重自考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我办教学巡查及学生中期测评反映的情况,落实自考针对性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鉴于部分学生将参加课程补考,各学院助学点要充分利用历次考试材料,落实学业帮扶措施,组织专项辅导或答疑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复习,努力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

(二)认真抓好辅导答疑与复习指导

根据自考教学常规要求,自615日起至7课程考试之前,课程内容已完成授课任务的班级,任课教师到班组织辅导答疑和复习指导,学生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教室学习,并进行正常考勤。我办将加大学生到课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抽查力度,并及时反馈相关学院。

(三)常态化做好学生教育与安全管理

各学院助学点要常态化做好学生教育与安全管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及时关心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各学院助学点要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习纪律要求,严格请销假手续,确保到课率和学习效果202665日前学风建设月工作总结(含学风建设方案、开展情况、成效亮点等)电子版报送至自考办邮箱扎实开展2026年校园“安全月”活动,于2026610日前将工作台账电子版报送至自考办邮箱,邮箱:ntuzkb@ntu.edu.cn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教学任务落实和各项考核工作

及早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各学院助学点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和各自考助学专业、助学二学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课程考试周期,在610日前与校自考办核定20262027学年第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版本,及早做好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预排。

规范完成过程性、实践考核

各学院助学点对涉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要跟进督促,认真落实平台管理要求,做好考勤情况记录、平时测验、作业布置与批改以及成绩评定确保留痕和可回溯

各学院助学点要按照学分要求,严格规范,继续抓好非毕业班级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课程)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落实实践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在第15-17协助做好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助学点要严格各类考核环节管理,确保台账资料和相关成绩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涉及过程性课程(实践课程考核等成绩数据,经校自考办审核后,由各学院、助学点按规范格式在628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三)做好毕业论文选题与指导安排

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各学院要妥善做好助学二学历2024级下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及早制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落实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应与所学助学二学历专业相关。相关指导工作计划请在610日前报校自考办。

四、根据时间节点,规范办理自学考试上半年毕业与学位申请

(一)提前完成学生身份信息采集

根据要求,未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学生无法办理毕业手续。请各学院、助学点做好核实,务必在520日前完成身份证收集和读卡采集工作。

(二)认真做好前置学历认证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资格审核业务办理须知》,凡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以下简称“前置学历”)。各学院、助学点联系、指导相关考生尽快在线自助办理前置学历认证业务,避免考生因资审不通过而影响毕业等其他业务的办理。

(三)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部分课程免考申请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课程免考操作要求,如2026上的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数据同步到系统,则开通“助学专业免考(只可申请一键免考)”,各学院、助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在525日前完成申请。

按时完成毕业、学位审核与办理

各学院助学点要把握时间节点,527日前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办理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与学位申请,仔细做好资格审验,把好审核第一道“出口关”。做好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档案发放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认真总结自学考试办学成果,进行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数据跟踪。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