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校外助学点:
为扩大自学考试的影响,进一步规范助学管理,促进学校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我办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后,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目的与原则:
(一)评选目的:
1.激励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2.表彰2023—2024学年度在学校自学考试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进一步增强教师从事自学考试教学工作的荣誉感和事业心。
(二)评选原则与程序:
1.实事求是,全面衡量,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学院初评,考办审定,领导审批,集体表彰。
二、评选对象及类型:
1.学生:优秀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教师:特等奖教金、优秀奖教金。
三、评选条件与名额:
根据《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评优办法(试行)》、《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奖教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按照2023—2024学年度学生及教师实际情况,对照相关评选条件和比例要求申报。
四、评选及表彰:
(一)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由各有关学院、校外助学点提出各类型预选推荐名单,填写申报表并签署初评意见,在2024年9月12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报学校自考办李老师)。
(二)学校自考办将对照评审条件,结合2023—2024学年度督导反馈、教学巡查、学生测评等情况对各学院、对接校报送的各评选类型人选进行审查公示并报领导批准,择时召开表彰会议。
(三)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由校自考办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
附件1: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办法.doc
附件2: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评选推荐汇总表.xls
南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